什么叫短线交易违规,都是“手滑”的错?200多家上市公司现违规短线交易
何为短线交易?新证券法是这么规定的: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一直以来,为防止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或信息优势地位,通过频繁买卖本公司股票以从中牟利或转嫁风险,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对关键少数及其家属短线交易自家公司股票进行严格监管。新证券法更是加大了对短线交易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以往规定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额度提升到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归根结底还是心中规则红线意识不强,对市场、对法治敬畏之心欠缺。上市公司“董监高”肩负着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重任,本应作出守法合规的表率,却屡屡闹出短线交易的乌龙事件,视规则为儿戏,既侵犯了投资者权益,也有损公司信誉,实属不该。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程沛 题图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作者: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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